小夫妻,结婚4天就离婚近日,经陆川县乌石法庭主持调解,一段实际只维持了4天的婚姻宣告结束,一对夫妻最终自愿离婚,两人从此分道扬镳,各奔前程。
5月8日,乌石法庭接到了立案庭移交过来的关于陈某与罗某的离婚纠纷一案,主办法官何副庭长首先对该案进行了初步分析,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,于是及时传唤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详细了解案情。
经查,原告陈某与被告罗某于2008年2月底经人介绍相识谈恋,次月11日双方当事人自愿到陆川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,当晚原告回被告家共同生活,但很快两人因性格不合而发生争吵,且矛盾不断升级导致无法共同生活,于是婚后的第4天,原告离开被告回娘家居住生活,5月8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。针对该案的具体案情,何副庭长首先设法从促使两人和好的方向进行调解,但在调解过程中发现,两当事人均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了信心,都认为自己的这段婚姻难以维持,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,两人都表示自愿离婚,只是双方对结婚时的彩礼返还问题存在不同意见,为此争执不下。
何副庭长于是就如何解决彩礼问题进行了重点的调解,经过多次的协商和劝说,陈某和罗某最终达成了统一调解意见:原告陈某与被告罗某自愿离婚,由原告陈某一次性返还彩礼款8500元给被告。两人夫妻关系就此了结,从此分道扬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