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保护“狗权”,过了
冬至日卖狗肉,成了众多餐馆招揽顾客的惯招。昨日,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40多名志愿者走上街头,组织善待猫狗、拒吃狗肉的宣传活动。他们指责狗肉经营者“没有爱心”(12月23日《重庆晚报》)。
善待猫狗,这是孩子都知道的事情,但由此而推导出应该拒吃狗肉,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宠物狗和食用狗之间的区别,笔者是不反对吃食用狗(俗称肉狗)的,毕竟我们的饮食文化就是如此,而并不像美国一样,吃狗肉既与文化不合,又伤风败俗。
孔子曾经说:“君子远庖厨”,但他本人却是非常热爱吃肉的。这么说,孔子是伪君子了?显然不是啊。我们反对当街虐杀动物,我们反对“虐食”,但如果硬要把“吃狗肉”和“没有爱心”等同起来,不仅迂腐,恐怕也有打棍子之嫌。
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拒吃猫狗肉,我很感动,但他们自己遵循就够了,又何必把自己的信念强加到别人头上?40名志愿者,站在“道德制高点”上进行劝说,真的能做到循循善诱、公平对话吗?如果我是餐馆老板,我会担心触犯“众怒”,我会担心影响生意,我会担心被人看成“恶棍”,在这种几乎没有话语权的场景中,在这种“多数人的冷暴力”的形式下,在志愿者们又是哭泣,又是举宣传牌的煽情下,经营者们的接受建议,恐怕不能排除“审时度势”乃至“被迫”的嫌疑。
12月10日,同样还是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30多名成员突袭烤狗摊,解救小狗,在围观群众强烈要求下,烤狗人被迫向被杀的小狗磕头认错(本报有报道)。我就不明白了,这个协会怎么把动物保护异化成对人权的侵害?其结果是对狗的善心变成对人的暴力,狗权大过人权,这样的结果让人心情沉重。
重庆市小动物协会“权力”如此之大,真让人不得不担心,这样发展下去,他们是不是还要禁止人们吃街头的烤肠,因为那玩意叫“热狗”。
有意思的是,志愿者们还给经营者支招“让餐馆经营牛羊肉”。这我就不懂了,在志愿者心中,吃狗肉不人道没爱心,吃牛羊肉为何又可以呢?难道牛和羊都不是人类的朋友?如果你的价值标准一致的话,你应该直接上肉联厂禁止人家杀猪。
“禁吃狗肉”不应该成为普遍真理,强加于每个人头上,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风俗习惯、文化特点,你可以信仰“禁食狗肉”,你甚至也可以宣传,但你的宣传不能有损他人的权利和权益,吃狗肉者不是恶棍,道德上并不低你们一等。爱心之上,还有尊重,狗权之外,还有人的尊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