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
用户登陆
用户名:
密码:
没有注册?
童言稚语
热点话题
幼儿教育
快乐之家
购物维权
站务交流
关闭
顾客购物出门摔伤 稻香村未尽安保义务判赔10万_消费维权_中国成长网论坛
    登 陆注 册论坛风格论坛帮助回论坛首页回网站首页
   你的位置: 论坛总览消费维权浏览当前帖子


       

  作者信息及帖子信息: 你是本帖的第 149 位读者 
飞鹅

积分:35714
成长币:349
等级:坛中版主
帖数:6014
注册:2008-2-27
头衔:副总理




  信 息   留 言   编 辑   引 用

楼 顶 
顾客购物出门摔伤 稻香村未尽安保义务判赔10万

在稻香村广安门店购物出门时,52岁的消费者李某在台阶上滑倒,造成10级伤残。近日,市一中院认定稻香村公司未维护好自己场所及设施的安全,终审判令该公司赔偿李某各种损失共9万3千余元。

  据李某介绍,去年3月6日8时10分许,他从稻香村广安门店购物出门时,突然滑倒,重重摔到台阶下。事后他发现,其滑倒处刚被稻香村工作人员用带水的墩布墩过,当时气温在零下9摄氏度,被墩过的地面结了一层薄冰。

  被送往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后,医生认定:李某胫骨粉碎性骨折、腓骨骨折。经鉴定机构鉴定,李某的伤残程度达到10级标准。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。

  近日,法院审理后认为,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必须恪守的一项基本法则。作为盈利性组织,稻香村等经营者有能力及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,并提供安全的消费场所。具体到本案,李某在稻香村公司门前台阶上滑倒受伤的事实,充分说明稻香村公司没有维护好自己场所及设施的安全,未能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,具有重大过失。据此,市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。 

  离 线  2008-5-15 8:19:11 
本帖子共有 0 页, 0 张回帖,每页有 9 张回帖 >> [ ]
页码:


Powered By : 中国成长网
Copyright 2005 sino78 All Rights Reserved
执行时间:2,937.50 毫秒